永福县:多举措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吕萍 邓文武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6:22 打印

  今年3月,永福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三非一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苏桥镇有两名村民非法占用林地修建蓄水池,造成0.3余亩林地受毁。鉴于其情节较轻,该县纪委监委责成并约谈提醒县林业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落实问题整改。该县林业局督促乡镇及时对毁坏林地进行复垦复绿,并建立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及时发现纠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今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时刻牢记“国之大者”,通过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定点督导”“联合监督”“跟进监督”三大组合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深化“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为实现压力传导,压实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对36个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进行划分,制定印发《永福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列责任指标共249项,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细。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严格落实“抓专班、专班抓”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等10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专项监督责任体系。


  永福县纪委监委为强化监督精准发力,经过研判,重点对群众反映密集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进行定点督导。通过对全县9个乡镇进行摸排,确定了罗锦镇、苏桥镇、百寿镇3个乡镇为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截至目前,已开展定点督导5次,发现问题12个,均已立行立改。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组织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紧盯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开展联合监督。对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毁林、乱占耕地等“三非一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仅今年以来行政处罚17人,移送起诉13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资源。


  该县遵循既要强化监督压实责任,又要跟进监督强化整改的工作指导思想,对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督查。针对苏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堵塞导致下良村断面水质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实地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县住建局立行立改。今年,该县对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进监督10 次,发现问题18个,约谈提醒6人。


  在此基础上,为拓宽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知晓面,畅通群众与行政单位有效沟通的渠道,该县梳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634件,起底问题线索66条,协调处置群众反映生态环境“急难愁盼”问题12个。(永福县纪委监委 )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