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回访教育做到“心坎上”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亿珍 莫国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52 打印

   “我们对受到党纪处分的一名老师开展了两次回访教育,但他心里一直没能释怀……”今年2月,蒙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室务会上,审理室干部小覃事无巨细地汇报着对关某回访教育的情况。

   

  针对回访教育工作召开室务研究会,还是头一次,而关某正是此次室务会的“主角”。

 

  2022年6月,我们对关某酒驾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然而,在他受处分影响期内,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他进行两次回访教育,关某都表露出迷茫与不自信。

   

  了解到关某的情况后,审理室随即召开了这次室务会就“受处分人思想包袱重”的问题进行讨论。

   

  “他是不是对我们给予的处分不服?”

   

  “或许他自卑,无法面对学校同事和学生。”

   

  审理室干部你一言我一语认真地分析着。

   

  我边听边翻阅手中的案卷,关某对案件的处理是认可、也主动签字的,但两次回访教育表现出这些不太常规的现象,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根据室务会的商议,我们对关某制定个性化再回访方案,先梳理该案每个阶段、每次谈话的情况,多方了解关某受处分后工作、学习情况,发现他情绪有些低落、工作上缺乏自信,同时从审查人员口中得知,关某曾多次提起过受处分会影响自己职称评定问题。我们综合分析,或许职称评定是他的“心结”。

   

  第三次回访教育前,我们做足“功课”,回访组实行小分工大合作,纪检监察组负责了解和熟知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审理室则针对该案“法、理、情、责”方面重新梳理,做好回访的各项准备。之后审理室干部与纪检监察组同志便开展“上门回访”。

   

  “酒后驾车的行为危害性很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相信你是明白的,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咱们更应在遵纪守法上起到带头表率作用。有关职称评定的条件,我们借此机会也一同学习一下……”回访组对照道路交通法规和职称评定政策,耐心地与关某进行教育引导和精准解读。

   

  “之前,我对职称评定政策了解不深,一直忧心忡忡,担心近五年都会受到直接影响。今天,你们给我讲透讲明白了,让我心中疑虑消除。关于酒驾问题,我一定吸取教训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通过法律宣传、政策解读、心理开导和关心鼓励,终于打开了关某的“心结”。回访组离开时,他还主动与工作人员握手表示感谢。

   

  回访教育,不能“案结了之”,也不是程序上简单“走走谈谈”,而是要与受处分人拉近距离,走进心里,做通思想消除顾虑,发挥挽救、教育、帮助的作用,用真心扶起“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蒙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