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抓实“乡案县审”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玲君 莫冬冬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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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定性为‘违法’,而非‘违纪’……”日前,针对桂平市石咀镇纪委对案件定性不准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列出的清单式“补证意见”中提出建议。
石咀镇纪委收到问题整改清单后,重新梳理案件证据,准确给案件定性,最终郑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该市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制度,严格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审核把关,助推基层案件审查提质增效的一个具体实践。
近年来,桂平市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落实“乡案县审”制度,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关,采取共性提醒+个性指导的方式,针对全市26个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共性问题,下发常见问题清单,敲响“工作提醒”警钟;对个别乡镇纪委存在的个性问题,逐一“靶向问诊”,列出“补证清单”,指导督促整改。
“我们要求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需经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后,再交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通过“双重把关指导”的方式,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效应,做到“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在把好案件质量关的同时,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乡案县审”中接受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将“乡案县审”与案件质量评查结合起来,利用《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逐一对案件开展量化评查,并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跟踪督导各乡镇纪委对案件评查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
2022年以来,桂平市纪委监委开展“乡案县审”案件201件,指导完善案件资料、沟通案情10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000余个。(桂平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