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以“调查研究+行动学习”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
“办案的过程其实就是调研的过程,案件是调研的富矿,从中可以发现案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可以为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提供支撑……”近日,梧州市纪委监委召开202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成果交流会,针对62项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中的177项问题,逐一分析梳理形成调研成果问题清单和转化运用建议清单,综合运用团队列名法、思维导图工具等,不断反思复盘、找准弱项、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将调研成果转化为89条可操作性对策措施。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安排,制定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奋力推进梧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监委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提出了12个重点调研方向,并对调查研究工作统筹协调、调查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等作出明确要求。
该市纪委监委机关在运用调查研究这一党的“传家宝”的同时,导入行动学习“问题导向、群策群力、知行合一”的理念方法,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充分运用“调查研究+行动学习”工作模式,通过集体研讨、群策群力梳理工作难点堵点,丰富研究层次,共明确62项2023年重点调研课题。
“我们确定的62项调研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回应的都是当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既有对深化清廉广西建设、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等综合工作的分析思考,也有对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村(社区)巡察、信访举报等重点业务的研究梳理。”该市纪委监委机关研究法规室主任陈智锐表示。
以行动学习推进调查研究,是坚持“提出问题—反思—总结—计划—行动—发现新问题—再反思”的有机循环。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2022年所做的“推进派驻监督与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融合贯通的实践与探索”调研课题成果结合业务工作难点进行再梳理,瞄准监督驻在部门二层机构弱化、表面化的难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确定了2023年调研课题为“运用‘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协同机制推动监督向基层工会延伸的路径研究”。该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联合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以及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围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课题研究”开展“学思行研讨会”,就近年来工程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件的案件特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对策措施等进行分析研究,通过“理案件—找规律—剖原因—做总结—巧复盘”的“五位一体”模式,让课题研究形式活、参与广、内容实,为撰写调研报告奠定扎实基础。
此外,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守正创新,积极运用“调查研究+行动学习”新模式,广泛动员和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多到监督领域的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体察实情、解剖麻雀。在调查研究的各个阶段,针对性运用世界咖啡、深度汇谈、复盘会议等行动学习工具方法,既检视问题又剖析原因,既拿出方案又明晰方向,推动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推进一项项具体工作落实见效,使调查研究成为谋划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盘”,成为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的“直通车”,成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新本领的“试金石”。(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