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把警示教育的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我放松了党性修养,没有守好底线,触犯了法律......”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某国有出资企业市场经营部总经理魏某某涉嫌贪污案。永福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单位、国有平台公司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纪检监察干部等80余人集中参加庭审观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魏某某刑事责任的公诉意见,同时还结合该案职务犯罪发生原因,强调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定信念,廉洁自律,在面对利益诱惑时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被告人魏某某在最后陈述时为其犯罪行为作出忏悔,忏悔触动心灵、直击人心,让大家深感震撼,是一堂深刻而又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看到一名原本年轻、优秀的国企领导,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警醒着我们要以案为鉴,守住清廉底线。”通过旁听,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纷纷深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和违纪违法所带来的惨痛教训。
为实现以一域一案一人的查处推动形成警示教育一片、规范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永福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将警示教育的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旁听庭审案件范围主要为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移送司法机关公开开庭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组织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室、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案发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庭审前,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县人民法院庭审部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负责旁听庭审的具体沟通协调工作;庭审中,利用法院庭审的教育功能,由公诉人根据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特点,对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用“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现场教育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今年以来,永福县组织观摩旁听庭审(视频)3场次,覆盖党员干部500余人。
此外,庭审现场不仅仅是警示教育课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实战课堂,旁听庭审活动增进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审判、公诉、律师辩护等工作的深入了解,拓宽了办案思路,为今后严格按照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了借鉴和指导,有利于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永福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