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做实“三资”专责监督 守好管好农村集体家底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主战场,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做实专责监督,共同守好管好农村集体家底。
抓责任落实,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责任”这个关键,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监督作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压紧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指导推动责任,督促做好排查登记、公示公开、群众评议等关键环节,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清、使用去向明、社会效益好。用好“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做实联动监督、提级监督、群众监督,健全基层监督网络。聚焦村级权力行使、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廉洁履行职责等关键环节,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蹲点调研、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入股、转让、租赁等流转交易行为全过程监督。
抓制度供给,以硬规矩强化硬约束。农村集体“三资”涉及方方面面,监管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要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功能。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通过学习政策文件、走访基层一线,深入查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和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等,用好督办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发挥“系统抓、抓系统”有效做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指导,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重点检查内容,推动制度真正落实落地。要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
抓执纪执法,以严惩治营造严氛围。近期,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向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上级督查检查、政治巡察、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中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抓好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线索处置,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紧盯“问题合同”、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等突出现象,深入研判分析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破解“三资”管理制度空转、合同失管、要素流转滞缓等问题。坚持严的基调,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对问题性质严重、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要案件及时提级办理,斩断伸向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审慎稳妥分类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抓教育培训,以廉教育筑牢廉防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从具体实践来看,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过程中,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廉洁规范用权,坚决防止“小官巨贪”。要把村干部纪律教育和职业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一方面以案示警讲清“不可为”,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通过廉政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推动村干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另一方面强化培训讲明“怎么为”,督促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以“专题培训+行动学习”新方式新理念激发村干部履新履职,讲好理论武装课、党性教育课、能力提升课,坚决守护好农村集体“三资”。(作者系横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