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实施精准专项监督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罗成贵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6:26 打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探索监督新路径,以强有力的精准监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推动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立好专项监督“风向标”。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监督责任,立足职能职责,找准监督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躬身入局,积极作为,为推动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绘好精准监督“路线图”。结合实际,采取“一专班、一清单、一重点”模式,绘好“路线图”,实施精准监督。“一专班”即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一清单”即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明确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帮扶机制、保障制度、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监督任务,通过细化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监督结果运用等,确保监督有的放矢、精准有效。“一重点”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监督。

 

  打好联动监督“组合拳”。构建起县、镇、村三级监督网络,围绕成果巩固、乡村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近距离、全天候、立体式监督。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加强与巡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协同,着力提升乡村振兴监督实效。搭建线上监督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驻点办公、聘请特约监督员等手段,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建好长效监督“防护网”。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监督机制,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监管制度,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发现效果等方面全程跟踪督导,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建立健全社会评价工作机制,采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微权力”,让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项目推进各环节,确保村“两委”在责任落实、政策执行、项目推进等方面履职尽责。(作者系武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