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被转嫁的活动费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睿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1:11 打印

“你们单位20多号人去桂林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仅仅花费了2900元?”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到县直某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当翻阅财务票据看到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费用这笔支出时,不由地向该单位财务人员询问道。

 

“这……”看着财务人员支支吾吾的样子,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感觉其中肯定藏有猫腻。于是继续翻阅活动方案,发现与该单位党员干部一同去开展活动的,还有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4家企业党员职工。企业是否自愿参加活动?活动费用是否转嫁到了企业身上?带着这些疑问,该纪检监察组立即把问题线索上报,并由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这次党史学习教育为什么你们要和这家单位联合开展?活动费用后面是怎么分摊的?”调查组首先找到4家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

 

“我们企业也有党支部,当听说他们单位要去桂林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后,就主动找到他们,希望和他们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他们单位希望我们多承担一些费用,我们也没意见,具体分摊多少得问我们公司财务。”

 

……

 

随后,调查组查阅了4家企业与该单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财务票据,查实了该单位在联合企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将应当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其管理和服务对象(4家企业)支付的问题。

 

原来,2021年5月,该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组织该单位党员干部前往桂林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家企业知道后,主动向该单位申请联合开展活动,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同意。后该单位23名党员干部及4家企业18名党员职工,共41人一同赴桂林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该单位主动与4家企业联系,希望企业多承担一些费用。在征得企业同意后,该单位把原属于该单位承担的10039.61元活动费用违规转嫁给4家企业。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你们这种做法已经触碰到了纪律红线,希望你们以此为鉴,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事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该单位财务人员梁某某、韦某某进行了谈话提醒。时任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局长覃某某负直接责任,受到相关党纪处分。

 

截至目前,该单位已经把违规转嫁给企业的10039.61元活动费用退回4家企业账户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