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常态化“谈话”“问责”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3月24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召开十届县委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会议通报了十届县委第一、二、三轮常规巡察及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听取接受本届县委巡察未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和上一届县委巡察整改不到位导致“旧疾复发”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
据统计,该县十届县委第一、二轮常规巡察及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并反馈面上问题共187个。巡察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但县委巡察办在跟进巡察整改工作中了解到,一些被巡察党组织依然存在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措施简单乏力、“背地里另搞一套”等现象。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积极协作配合,坚持监督问责,强化惩治震慑。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严格督查督办,对走形式、走过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同时,该县在“一把手”监督上下功夫,抓紧抓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针对县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清单,制定“一把手”落实整改责任监督方案,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逐条对账查账,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探索创新巡察整改集体谈话和整改问责机制,构建完善整改监督体系,提高整改质效,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
目前,该县存在的18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81个,完成整改率96.79%,有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涉及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4条,立案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6人因涉及未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而被立案审查调查,1人原本组织已经推荐考核职级晋升,因被立案过不了“廉政审查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