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组织旁听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我认罪,是我没有守住底线。希望通过我的案件,能够警醒在座的包括全县的广大干部群众……”近日,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吴某强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扶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吴某强的沉痛忏悔让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触动。
吴某强案是该县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之一,为进一步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一体推进“三不腐”,扶绥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结合被告人案发的岗位特点,组织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同正集团及其所辖子公司主要领导40余人到庭审现场接受“零距离”“全景式”警示教育,切实发挥“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庄重严肃、秩序井然,旁听人员亲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庭审环节,认真聆听了被告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刻忏悔,让旁听人员直击心灵,深受触动,“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看到以前的同事如今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内心五味杂陈,很难受,也很受警醒。”该县交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庭审结束后发出感慨并表示,一定引以为鉴、警钟长鸣,谨慎用好手中权力,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亲历庭审全过程,这远比任何图片、警示片都更具直观性和冲击力,触动内心,直击灵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法规矩,廉洁做事,清白做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打铁人’。”参加旁听庭审后,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唐静发自内心地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把加强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有力抓手,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案件特点,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把身边案变警示“活教材”,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推进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400多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5万人次。(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