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靶向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
“鹿寨县原粮食局局长王某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项目承包商送给的现金45万元,其中个人获得2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近日,鹿寨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原粮食局局长王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引发强烈反响。
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2022年以来,鹿寨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落实、公权力运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靶向施治,坚决遏制粮仓“硕鼠”“蛀虫”,守护好“粮袋子”。
为确保专项整治动真格见实效,该县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县纪委监委机关职能室、派驻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推进,构建起“室组局”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精准发力强化案件查办,鹿寨县纪委监委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责、权、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对“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弄虚作假、监管不力、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靠粮吃粮”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形成高压态势。
为了使问题“清仓见底”,鹿寨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检查督察、审计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逐件筛查,对已办结件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严防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发生,持续压缩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滋生空间。专项整治以来,该县共处置涉粮问题线索15条,立案查处10件10人,追缴违纪款100余万元。严肃查处了原粮食局局长王某、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乡镇粮所相关负责人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同部署同落实,利用查处的原粮食局局长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拍摄警示教育片《退休前的沉沦》,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大会,以“活教材”警示身边人,形成强大震慑。同时,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粮食系统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建议书后,自查自纠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工作流程、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问题34个,建立健全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粮食购储销各环节规章制度30余个,实现“当下改”和“长久治”并进,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