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抓实“乡案县审” 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案件中被审查人陈某某在任思旺镇新政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假材料帮助其丈夫吴某某骗取国家种粮补贴,但未找相关农户对虚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核实不到位等问题,请修改完善……”近日,平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林家声在对该县思旺镇呈报的自办案件进行审核中,敏锐地察觉出了问题。
随后,审核组将问题清单反馈给思旺镇纪委,并指导补充完善证据,形成完整清楚的证据链闭环,最终陈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实施“乡案县审”以来,像这样逐个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把脉问诊”,开出“补正清单”,是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和乡镇纪委相互配合、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平南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存在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同向发力,对乡镇查办案件进行提级审核,做严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一体推进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乡案县审”工作模式,运用“一单一图一模板”即《案件移送审理问题反馈清单》《平南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图》《平南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常用文书模板》,切实把好乡镇(街道)纪委案件质量、程序流程、文书规范的关键环节。
2022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运用“一单一图一模板”工作机制,“乡案县审”案件121件,发出“问题反馈单”66份,涉及各类问题304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在推行乡案县审机制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以及处分执行等方面,对案件卷宗进行重点抽查、综合评议,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书面反馈给办案机关,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用“以评促改”的方式倒逼乡镇纪委落实责任。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查办质量最后一道关口,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抓实乡案县审,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才能做到公正公平,真正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平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平南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