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玲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2:28 打印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2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释放了严管严治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在加强日常监督不放松、刀刃向内不手软、清理门户不护短的坚定决心,坚决防止“灯下黑”。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过硬才能让执纪执法更有底气、更具权威,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按照这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更不等于放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手握“治权之权”,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监督范围扩大、监督对象增加、权限增大,责任也更加重大。监督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没有任何约束的信任,容易助长放纵心理,有可能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产生。近年来,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权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更加凸显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抓好秉公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不论是谁,只要破纪破法必受严惩。身边典型案例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衣冠镜”,也是最强的“清醒剂”。昔日“老纪检”,今成“片中人”,从“查人家”变成了“被人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用纪律规矩“照镜子”,用反面典型“正衣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性立身做事,自觉抵御歪风邪气侵蚀,努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征程,再出发,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永远吹响正风反腐冲锋号。要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穿起来,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更加有效治理腐败。要紧抓惩治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化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