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六、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公开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5: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10: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
编辑制作党风廉政教育丛书、电教片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编制数10人,均为事业编制,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8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其中:
2023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497.1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一是新增人员,工资和津补贴也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缴交的社会保障费也随着增加;二是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经费和增加演播室维修维护费等。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0%;项目支出预算242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67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95.82%,同比减少26.68万元,下降1.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万元(含绩效工资中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3万元、个人职业年金7.42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21%,同比增加24.55万元,增长441.55%。增长原因: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含绩效工资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含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和聘用人员工资计提的医疗保险缴费),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38%,同比增加32.65万元,增长1909%。增长原因: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未含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和聘用人员工资计提的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含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和聘用人员工资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60%,同比增加37.22万元,增长1338.85%。增长原因: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未含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和聘用人员工资计提的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7.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70%,同比增加16.04万元,增长31.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28%,同比增加17.77万元,增长51.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4%,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41.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8%,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6.45%。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新调入2人,新聘1人,5人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和津补贴也相应调整,住房保障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缴交的社会保障费也随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2429.80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97.30%,同比减少49.70万元,下降2.09%。项目支出预算下降的原因:邮寄费、劳务费等相应减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
(二)2023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497.14万元,同比增加65.74万元,增长2.7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67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95.82%,同比减少26.68万元,下降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21%,同比增加24.55万元,增长441.55%;
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38%,同比增长3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0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1.60%,同比增加37.22万元,增长1338.85%。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49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4万元,项目支出2429.8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239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3万元、项目支出233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83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养老保险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42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94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交的医疗保险费。
5.住房公积金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6.07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六、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67.34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70%,同比增加16.04万元,增长31.27%。其中:
(一)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5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未配置公务用车,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万元,不含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未纳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194.74万元,同比增加1042.89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67%,同比增加17.24万元,增长19.96%;分散采购1091.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33%,同比增加1025.65万元,增长14.66倍。
政府采购项目增长比较大的原因是上年未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图书出版费、邮寄费、维修费和电教片业务经费,今年开始列入,金额共1091.14万元,均属于分散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培训费,预算经费24.25万元。
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纪检监察宣传干部业务水平,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举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业务培训班和全区纪检监察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培训审批制度,厉行节约,降低培训成本,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无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