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9:08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部分  名词解释

  第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公开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公开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监控及处置工作;承担机关门户网站管理运行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编制数10人,均为事业编制,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其中: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同比减少30.93万元,同比下降15.47%;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02%,同比减少22.90万元,下降15.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6%,同比减少3.95万元,下降11.75%。

  (3)卫生健康支出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7%,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8.74%。

  (4)住房保障支出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5%,同比减少2.52万元,下降18.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其中:

  人员类支出预算144.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1%,同比减少30.11万元,下降17.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49%,同比减少30.16万元,下降18.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2%,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43%。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9%,同比减少0.82万元,下降3.22%。

  基本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人员调出,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02万元,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02%,同比减少22.90万元,下降1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6%,同比减少3.95万元,下降11.75%。卫生健康支出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7%,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8.74%。住房保障支出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5%,同比减少2.52万元,下降18.7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纪检监察事务)121.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7.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养老保险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职业年金。

  5.事业单位医疗6.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交的医疗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10.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6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15.47%。其中:

  (一)人员类支出预算14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2万元(全口径),零增长。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零增长。主要用于安排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0万元,零增长。主要用于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事业运行)23.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无

 

  附件:1.8.1部门预算公开表_108002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