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以案促改 靶向纠治突出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苾茜 黄媚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5:48 打印

  “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不久前,在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会上,容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单位韦某先后收受工程项目承包商和房地产老板所送的礼品礼金,并为其谋取利益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022年9月,容县纪委监委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韦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案促改促治的相关工作随之启动。“韦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表现。”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为强化作风建设,推动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向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管缺失缺位等问题,并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持续发力靶向纠治享乐奢靡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堵塞制度机制漏洞。

 

  收到建议书后,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近年来政治巡察、作风督查、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梳理形成享乐奢靡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聚焦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组织和接受吃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严从实整治享乐奢靡行为。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干部教育管理、内控机制建设、队伍作风建设等制定了《容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容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规定》《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等多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做深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查阅台账、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县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问效。同时,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节前廉政提醒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及隐性变异新动向,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查识别、线索移送等机制,深化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持续发力整治违规公款送礼和吃喝享乐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开展监督检查10轮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54场次,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