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严防脱贫户“再掉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邹绍梅 吴菁慧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7:50 打印

  荔浦市荔城镇寨脚村,天刚蒙蒙亮,勤劳的农人们已起了床,夹带着饭菜味道的缕缕炊烟,在凛冽的寒风中飘舞,给冬日的早晨增添了暖意。80多岁的莫桂英和孙子正在厨房忙碌着,画面安静祥和,一家子生活条件的改善,源于荔浦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2022年10月的一个早上,荔浦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开展入户走访,当督查组来到脱贫户莫桂英家并说明来意后,莫桂英拉着督查组同志的手,希望帮她解决自己的忧心事。


  原来,莫桂英的儿子十多天前突发疾病死亡,老人还尚未从晚年丧子的痛苦中走出来,其儿媳(二级精神病患者)又因丧夫之痛导致精神病复发,被送往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唯一的孙子还在读初中。家中三人均享受B类低保,目前正由村干帮忙向民政部门申请,将三人的补助均更改为A类低保,还在待审核之中。


  “村干部不是很了解政策,根据相关规定,莫桂英户除了A类低保补助外,应该可以享受更多的资金补贴。”督查组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驻荔浦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查清并跟踪落实。随后,驻荔浦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找到该市民政局的分管副局长和低保所所长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并在次日列席民政局班子会时,向班子会反馈了督查情况,提出了莫桂英户可以享受更多资金补贴的问题。最终,民政部门指定分管副局长牵头抓好该户相关情况认定和核实工作。


  在驻荔浦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依据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和财产检测平台的监测结果,最终确定莫桂英享受A类低保补助,每月360元;其儿媳为特困人员,每月享受救助供养资金580元;其孙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享受1022元补贴。


  督查组后续发现,还有一些村干部存在不够了解政策问题。对此,荔浦市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发放政策要点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氛围,推动救助政策惠及困难群众,保证群众应得尽得。同时,督促民政部门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定期组织工作组通过上门走访、名单排查等方式对困难群众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妥善化解困难群众安全风险。(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