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 从“一言不合”到“握手言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圆圆 涂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8:01 打印

  “苏主任,外地的一个老板从我家的林地开路,我的杉树被砍了,这可怎么办呀!”近日,金秀县某村村民苏某花气呼呼地跑来村务监督委员会跟我诉苦,表示自家杉树被开路老板砍掉但一直未得到赔偿。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我立即将情况反馈至村调解委。

 

  杉树种植是当地群众奔小康的“绿色银行”,我心想,一定要尽快化解这起林地纠纷,让群众利益得到维护。当天下午,我们便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实地开展调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跋涉到达现场后,我们按照调解程序做好双方的调解调查笔录,并对林地进行勘查。经评估,被砍伐的林木约有3个立方米。接下来,我们开始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价格的意见。

 

  “我辛辛苦苦种了这么多年的杉树,你砍了我的树,就要赔钱!”苏某花连连抱怨道。

 

  “不是不赔,是你要价太高,我认为不合理!”外地老板熊某据理力争。

 

  双方你一言我一句开始争执起来,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

 

  “大家别激动,凡事都可以好好商量。熊老弟,你没有经过苏某花的同意就私自砍了她的树,确实有错在先,但苏大姐你讲话语气也要注意,总是冲气要不得。”眼见矛盾即将激化,我立刻疏导双方对立情绪。

 

  “苏大姐,你先不要生气,树被砍了,我们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但也不能喊天价,要符合赔偿标准及范围。熊老板来开通产业路也是为了将来方便全村人,他愿意比平常的价位多赔给你了,这块地还是你的,大家都要互相谅解。”

 

  在我们耐心真诚地调解下,熊某和苏某花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同意和认可按照目前林木买卖行情对被砍伐的杉树进行估价赔偿,双方达成共识并握手言和,纷纷签下了协议书。

 

  至此,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这起纠纷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群众关心的问题、揪心的事,就是我们工作的导向、努力的方向。在镇纪委的带领下,今年来我们努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监督发现具体问题16个,督促整改问题11个,解决群众诉求20余件。

 

  “苏主任,真是太感谢你了,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帮助,打消了我们今后做工的顾虑。”事后,熊某拉着我的手说道,表示还会再来六段寻求合作项目。

 

  一句简单的感谢话语,就是对我们村务监督工作成效的最好回应。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既要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又要坚持为民办实事,主动架起解决群众诉求的“连心桥”,才能不断提升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金秀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