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精准发力 推进村集体经济监督规范化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波 彭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8:55 打印

  “自从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后,我们镇接到的类似信访件都少了很多。”日前,象州县石龙镇纪委书记陈振威在梳理年终工作时,有感而发。他表示,自从象州县推行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后,全镇关于村集体经济信访件下降了80%。

 

  象州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研究推行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售赠销毁、出租发包、投资经营以及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切实推动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具体化、规范化,扎紧集体“钱袋子”。

 

  “我们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对行政村(社区)集体资金的使用和资产资源的出租发包情况进行联动监督。”象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州镇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周至少2天下村入户走访群众,对“三资”进行大清理大排查,摸排问题线索,着重对村集体资金账目管理进行整治,深入挖掘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村“两委”干部在村务、财务管理违纪问题,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目前,全县已完成800多个村屯小组的清账,核查账目涉及9115.34万元,发现问题30多个,约谈15人,立案2件。

 

  象州县严明纪律,对行政村(社区)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程序进行规范,单项支出在1000至10000元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由理事长签批;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签批。行政村(社区)每季度对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并定期将集体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严格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发包、售赠销毁、投资经营的程序,推动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措施实、方向明。

 

  此外,象州县纪委监委将上一年度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的行政村(社区)列为重点行政村(社区)进行提级监督。县乡纪委通过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核验等方式,每半年对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每年对重点行政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反映上一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的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实行提级处置。

 

  目前,象州县共开展监督检查18次,共查处不规范或违规处置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案件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人。(象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