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十年“响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费春红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5:45 打印

  “费组长,‘三公’经费账目没有异常。”

 

  “费组长,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快下班时,接到组员的报告,我揉一揉太阳穴,提醒他们多关注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我到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已有20多个年头,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

 

  “小费,端杯来感谢一下领导。”“小费,连敬三杯才有诚意哦。”“小费,来来来,加深印象再敬一杯。”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几年,最无奈的就是在酒桌上被各种理由劝酒,还是当地那种酒气重、后劲足的米酒,号称“土茅台”。不管如何变着法子躲酒,我也还是落得个“醉酒”下场。

 

  那时候,喊出了“接待也是生产力”,不是在酒场上,就是在赶场的路上,既喝“午夜场”,还喝早餐的“回阳三杯”。

 

  那时候,酒驾还没有入刑,满脸通红的“司机”也见怪不怪。

 

  那时候,有人有事没事喜欢“下基层”,有人挖空心思投“上”所好,吃野味、送土特产、找奇石,吃饱喝足还要“兜着”走。

 

  各种乱象,让不少普通党员干部“忧心忡忡”,多了几分困惑和迷茫,也让老百姓“颇有怨言”。

 

  后来,中央八项规定刚出台,有的人迷恋“灯红酒绿”,对能否真正落实持“不屑一顾”,“来来来,放心喝,这种规定我见多了,来去一阵风。”

 

  单位不得发月饼,简装月饼也不得。

 

  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上酒,个人带酒也不得。

 

  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

 

  一份份“动真格”的处分通报,犹如惊天炸雷,炸破了“纸迷酒醉”的窝,砸醒了“喝醉酒睡”的人。老百姓更是拍手称快,称赞为“及时雨”。

 

  十年来,“徙木立信”,八项规定早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政治语汇。铁规矩,硬杠杠,变成了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如今,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对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要求早发现早纠治。这对于我们巡察工作也是新要求新指南。

 

  “费组长,回家啦。”

 

  一看表,早过了下班时间。好吧,先下班,但是“不下场”,牢记使命为人民,巡察永远在路上。(来宾市委巡察办)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