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追回被挪用的村民小组集体资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雨莲 蔡春乐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6:53 打印

“覃姐,听说你是我们村的‘纪委’,是为老百姓撑腰的,我们想向你反映一些情况,你一定要想想办法,帮我们把钱要回来。”

 

2021年3月,合山市各村刚刚完成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新上任的岭南镇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覃祖艳便收到了一条反映该村石村屯第六村民小组原组长覃某春挪用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

 

来访群众情绪激动,反映称,覃某春于2017年将该组的集体水塘卖给了本村村民覃某某,获得一万元,但覃某春却未将这笔钱分给村民,也未告知钱款去向。该组村民多次向石村村委反映,寻求帮助解决,但一直未果。此外,覃某春还于2018年将该屯牛岩弄片35亩荒地租给北泗镇屯山村的凌姓老板用于种植紫荆花,租期3年,租金共8190元,如今租期已过,地也收回了,而覃某春却未将所收到的租金移交给新任组长,导致村民意见很大。村民碍于同村同组兄弟姐妹的情面,不好与覃某春闹僵,只能将情况反映至村务监督委员会。

 

“这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我们一定会管的,请你们放心,待我把情况向上级汇报,核实清楚后,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覃祖艳一面安抚群众情绪一面寻思着解决办法。

 

考虑到事情已过去多年,调查核实起来比较棘手,覃祖艳遂将此情况报告岭南镇纪委。

 

收到情况汇报后,该镇纪委立即联合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屯级党支部组成核查组,着手进行调查。

 

“你在2017年将第六组的水塘卖给本村村民,得了1万块钱,现在这笔钱在哪?”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覃某春,开门见山,直击问题。

 

“当时卖水塘是经过村民同意的,可是我并没有收到购买水塘那位村民给的钱。”面对核查组,覃某春企图隐瞒真相。

 

“还有牛岩弄片35亩荒地的租金,又在哪?”核查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这个我也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覃某春依然抱着侥幸心理。

 

与覃某春沟通未果,核查组工作人员辗转通过石村屯第六村民小组的几个群众代表找到了当年购买水塘的村民覃某某和租地的老板凌某某。他们表示均已将相应的款项交给了时任组长覃某春,并向核查组提供了相关转账记录、票据信息。

 

掌握实锤证据后,核查组再次找到了覃某春,做其思想工作。

 

“当时鬼迷心窍,便将这些钱拿去用了,我以为这些钱没有记入村里的账簿,没人会查到我。现在想来,真是不应该啊,贪了小利,却寒了组里兄弟姐妹们的心。”在事实真相面前及核查组的批评教育下,覃某春低下了头,承认了错误。

 

最终,覃某春将这两笔款项共18190元交给了现任组长,该组群众也分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钱。

 

举一反三,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该镇纪委监委督促各村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把村组事务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合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