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紧盯“三资”做实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谭东玲 韦春兰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6:48 打印

  近日,东兰县纪委监委到长江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镇巴挽村龙万队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2540.48元拨付至该队队长韦某某个人账户,韦某某使用该部分资金用于公共开支后,余下的1000元现金没有及时转入指定账户,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的风险,随即向镇党委政府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补短板、建机制,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东兰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县、乡、村三级监督同向发力,以强有力监督守好农村集体“三资”,护航乡村振兴。


  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委班子成员联点指导、纪检监察室督导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监督、巡察政治监督的工作模式,聚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突出问题,建立“三资”监督清单,通过查台账、找问题、访群众等方式,对“三资”规模较大、项目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村(社区)开展精准监督。及时召开监督反馈会,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形成有效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微腐败”的土壤。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39个,提醒谈话1人。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监督、定期会商、创新机制等方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靶向施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短板。县农业农村局探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目前,引进广西东兰慧众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广西一意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承接代理,并与全县150个行政村(社区)签订代理协议书,记账工作正有序开展,将有效改善村级财务不专业的“困局”。依托科技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赋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监督和动态预警。


  该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办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督促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指导各村(社区)按照“三资”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清产核资登记工作,进一步摸清“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台账,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细胞”;强化公开公示,通过村务公开栏、村级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把“三资”清产结果、资金使用明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成为小微权力的监督员,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规范、更阳光透明。同时,督促常态化开展“三资”业务知识培训,围绕农村财务制度、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农村财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程序规范、数据精准,严防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私立“小金库”等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由县、乡组织的“三资”培训共计18场次,及时为村级财务人员“充电蓄能”。


  充分发挥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的作用,利用联络员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协助乡镇纪检监察办对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村组干部履职行为,真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让农村“三资”管理真正实现在“阳光”下运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东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黄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