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交叉审理提升派驻机构案件质效
“交叉审理这种互相‘挑刺找茬’的过程,不但能帮助互审机构查遗补漏,也能促进各组团结协作,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意识。”贵港市港北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为规范派驻机构案件内部审理工作,提升案件质量水平,破解派驻机构审查调查案件存在专职审理人员不足、查审分离难等问题,港北区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港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案件交叉内部审理工作制度》,推动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成立交叉审理小组,明确互审范围。《工作制度》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便于协作的原则,在各派驻机构间成立交叉审理组,交叉内部审理的案件由派驻机构申请,也可以由区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指定。互审后形成初步意见反馈给原办案的派驻机构,由该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征求意见程序,沟通取得一致后,再移送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进行第二次审理,形成最终处理建议,由驻在部门党组或单位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讨论决定或作出处理。
编印案件文书模板,规范办案流程。按照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实际,参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文书制作要求,制作《案件交叉内部审理申请表》《案件交叉内部审理通知书》《案件移送内部审理交接表》等十余样审理文书,并绘制《案件内部审理流程图》《案件外部审理流程图》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从案件移交、沟通协调到处理决定的每一步均有对应文书,便于派驻机构有成熟的模式可套用、有严格的标准可对照。
此外,港北区纪委监委通过案件交叉内部审理,形成以案促学、以案代训的全员参审模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叉审理’中接触到不同领域的案件,同时又达到‘实战练兵’的效果,在角色转变、换位思考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纪法运用能力、程序证据思维和案件质量意识,实现查与审的融会贯通、互相促进。截至目前,港北区纪委监委已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评选出审理人才库成员6人、后备人才12人。(贵港市港北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