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坚持标本兼治 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唐红晓 陈光科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6:30 打印

   11月26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县农村能源办原四级主任科员覃某、办公室原主任韦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引导领导干部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守住底线。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强力震慑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努力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努力营造新风正气,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典型案件问题短板,找准“病灶”,推进案发单位以案促改。认真梳理案发单位的人员特征、行业特点、管理制度以及发案规律等,挖掘案件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和领域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案发单位着力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对现有制度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废、改、立”,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性,达到“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实现一方治理”的效果。

 

  在查办都安县农村能源办原四级主任科员覃某、办公室原主任韦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该办物资设备采购不规范、单位物品管理存在监管漏洞,暴露出主管单位对关键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松散等问题。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对农村能源办现主管部门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物资采购物品发放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管理等四个方面6条整改建议,督促防控风险、堵塞漏洞、优化政治生态,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范围,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进度,促进整改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素材,深入剖析身边的鲜活案例,通过给党员干部上党课、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实现“不想腐”的自觉。

 

  “拉仁镇仁勇村原村主任助理蓝某某与村党支部书记陆某某(2012年已故)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毕业队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合计7762.5元,蓝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法所得已退回给涉事群众。”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到拉仁镇通报了这起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例。

 

  “蓝某某和陆某某通过虚报冒领方式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非常典型,若不在乡村干部中加强反面案例教育,任由不良风气蔓延,遭殃的是老百姓,流失的是国家资金。”该案承办部门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2个,完善制度12项,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活动15场次,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任前提醒谈话、廉政提醒谈话300多人次。(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