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扬斗争精神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若礼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6:29 打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把斗争精神寓于职责使命之中,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扬斗争精神,必须保持敢于斗争的政治定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继续坚持通过周例会、“打铁人大讲堂”、“学习强国+纪法微课堂”学习平台、编印资料汇编等行之有效的举措,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项目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发扬斗争精神,必须练就善于斗争的过硬本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业务知识大讲堂、业务知识测试等形式,定期安排办案能手、业务骨干,通过面对面、手把手“传、帮、带”,围绕案件质量提升、处分决定执行送达、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安全等主责主业内容,强化全员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实践锻炼。加大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轮岗交流力度,使干部在斗争一线增长阅历见识,在执纪执法实践中积累专业经验,不断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运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等专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把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抓住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致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扬斗争精神,必须以勇于斗争的精神正风肃纪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紧盯关键领域、资金密集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紧盯风腐同查同治,积极查处违规“一桌餐”吃喝、出差吃“夜宵”、“联络感情”吃吃喝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腐”走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腐”。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定期谈话、定期例会、定期监督检查三项制度。针对监督检查发现在干部选任、“三公”经费、国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制度漏洞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实现因制度而“不能腐”。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觉悟。要深化以案促改,依托河池镇中国红军第七第八军河池整编阅兵纪念馆、红军标语楼以及民族广场的河池革命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扎实开展红廉文化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融红色教育、廉政教育为一体的具有金城江特色的教育基地,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滋润初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实现因觉悟而“不想腐”。(作者系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编辑:黄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