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村规民约助清廉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彭 娜 覃姿莎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45 打印

  “红白喜事要简办,不讲排场不攀比,大操大办不可行,简单有心更欢迎……”走进象州县大乐镇侣塘村,只见村务公开栏上镶嵌着一排排“7字句”村规民约,读起来朗朗上口。8月,该村村规民约获评来宾市年度十佳村规民约。

 

  今年以来,象州县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清廉乡村建设有效途径,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力“清廉象州”建设。

 

  在运江镇三里村,“大办酒席”“天价彩礼”等突出问题被直接列入村规民约的“抵制”对象。好家风家训引领好民风社风,三里村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优秀试点村、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等称号,其治理经验还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在良好的村规民约带动下,象州县各村形成了自管自治、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或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村民自觉开展监督、村两委干部都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推动该县农村工程项目、村集体三资、惠民便民政策等各项政策的落实。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