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廖玖:俸作公帑,清白有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陈谊军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6:16 打印

  廖玖(1076—1149),字粹老,广东省清远市连州保安人。南宋宁绍兴初(1131—1135年间)任徐州教授,升德州文学,再擢司户曹事,后历任循州(今广东省惠州)、浔州(今广西贵港桂平市)、新州(今广东新兴)等地知州。

 

清白有为,民有口碑

 

  廖玖为官清白,敢于担当。在南宋动荡的社会中,他居危局而睿智有为,凭公平正义行保境安民之举,他多次化解滋扰民众的动乱,维护了一方安定团结局面,在老百姓中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廖玖任司户曹事,安化乱民利用深夜守城兵士疏于防备时,在三更时分集中城下滋事,守城兵卒受惊而乱窜。收到乱民滋扰的消息,廖玖静观其变,带领士兵出其不意,抓捕乱民小头目,其余乱民见头目被擒,四散而逃。自此之后,在廖玖治下,乱民滋扰之事得以平息,群众生活趋于安宁。

 

  廖玖任广东循州知州时,有流民打家劫舍,经常出没于循州、梅州、潮州、惠州四地为害百姓。廖玖熟练地运用兵法,精心布局,严惩这些不法之徒。通过官兵合力,艰辛追剿,终于剿灭大股强盗,使百姓安居乐业。

 

  南宋绍兴初年,廖玖居家乡,又遇到奉化东乡人为乱,盗贼凶焰日盛。为使家乡人民安宁生活,廖玖只身一人,深入乱民巢穴,设信誓、明大义,终于行得招抚之举,保住了家乡父老的生活安宁。

 

俸作公帑,甘居布衣

 

  廖玖为人孝悌慈祥、宽仁公平,常以布衣自居,从来不摆官架子。自担任广西浔州知州起,廖玖二十余年不计年劳、不叙偿典,将每月得到的费用,全部充作公帑,作为应急资金使用。

 

  史料记载,廖玖常对人说:“吾乃布衣,至此足矣。”又说:“民艰窘,吾何恋乎?”

 

  廖玖认为自己也是普通百姓,在生活中有饭食、有衣着就已经是好的了,他深感大多数民众还处于艰难穷困的地步,自己作为一方官员更不能够贪恋享受,而应坚守清白和践行勤廉之举。

 

  后人称廖玖历循、浔、新三州守“俱有政声”。

 

 

家教有方,子为能臣

 

  廖玖虽然只有一子,但是,他对儿子从来不溺爱,而是坚持以身作则,为儿子作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示范。

 

  廖玖为徐州教授,又历循、浔、新三州守,俱有政声。廖玖每月所得供给钱,尽数交付公帑,当时他身边的人深感惊讶,认为此举太过艰苦,而应该从家庭着想,为自己积蓄家用。廖玖却对大家说:“我只有一子,现已登科举第,积蓄那么多钱财有什么益处呢?”

 

  廖玖的儿子就是廖颙。后来,廖顒长大成人,也走上了从政为官之路。廖颙到广东英州任职,致力兴利除弊,安抚流民,政绩显著。后来,廖顒又调为循州知州,宋乾道八年(1172年),提举为广南东路茶盐事,淳熙三年(1177年),改广南西路提点刑狱事。在从政之路中,廖顒以父亲为榜样,亲民爱民,忠直有为,时人皆称之为能臣。

 

  父子皆有政绩,皆得民心,由此可见廖玖修身有道、从政有德、家教有方。(贵港市纪委监委整理)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