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以案促治 破解“股长现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彭娜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7:34 打印

  “要守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还要守得住自己的航向,才能达到目标。”日前,象州县纪委监委选取去年以来查处的两起典型违纪违法案,拍成忏悔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某二层单位原主任杨某某通过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告诫广大年轻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方能得始终。

 

  今年初,象州县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县自然资源局某二层单位原主任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把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共计161.5万元,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2021年12月,杨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今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本委在查处你单位杨某某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建议你单位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今年4月,象州县监察委员会向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通过精准指出问题,督促该单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查摆问题症结,强化整改落实,堵塞制度漏洞。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迅速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查摆问题,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3项,推动系统施治,做到以案促治。

 

  结合该案暴露出的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权力集中、监督渠道不多等问题,象州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象州县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权力运行监督办法(试行)》《象州县中层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办法(试行)》两个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等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坚决查处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为民服务等方面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提档升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速度慢的3个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对10个单位的10名分管领导、12名相关责任人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有效破解“股长现象”。(象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