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对于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规则》发布后,崇左市纪委监委机关通过纪委常委会会议带头学、各派驻机构深入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规则》实质要求,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免疫力,切实防治“灯下黑”。
崇左市纪委监委在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了《规则》,要求各级纪委监委要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管理约束,坚决防治“灯下黑”。派出机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派驻机构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规则》明确了派驻监督工作职责,细化了履职程序,尤其是细化了监督方式,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崇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何敏表示,在开展日常监督中要按照《规则》内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履职尽责,强化自我监督。同时要求市人民检察院也要开展学习,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工作。
在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集中学习会上,组长农祯祥结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逐条领读讲解。他表示,《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对派驻机构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深入学习、把握要求、细化举措上下功夫,努力把法规制度优势转化科学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加强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的治理效能。
由于人手不足和办案经验缺乏等原因,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案件中遇到较大的困难。通过运用《规则》规定的“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作等方式,该组加强与委机关案管室、审理室、联系的监督检查室以及市直属机关纪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目前案件查办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派驻监督必须始终坚守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发挥好‘探头’作用,把派驻监督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崇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崇左市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