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来,河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座谈会、“三会一课”等,认真组织学习《工作规则》,通读原文、认真领悟,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把学习宣传《工作规则》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工作规则》的主旨要义和丰富内涵。”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丹华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要求,要准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管理监督,不断深化对派驻监督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静晓说,综合监督的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多元化,《工作规则》的出台为今后的监督工作提供很好的制度保证,使监督工作更规范化、精准化。
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学习《工作规则》。组长李革玲表示,要加强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能力,促进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复研学,逐条逐项对照《工作规则》抓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找差距、补短板,准确把握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工作规则》为我们的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金城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覃若礼表示,派驻机构要根据《工作规则》,持续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强化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南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朝健表示,《工作规则》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支撑,让派驻机构监督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监督的“探头”作用更加明显,要不断增强派驻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冉妍说,《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履职程序,为派驻机构解答了在工作中“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让今后的工作更有“底气”了。
《工作规则》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支撑,是将“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化法治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级派驻机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同时,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全过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