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对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规则》发布后,钦州市纪委监委机关通过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方式,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规则》主旨要义和内容实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着力推动派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日全表示,要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强化自身素质能力建设和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驻该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来军表示,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聚焦驻在部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当好监督“探头”。
“《规则》对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为开展派驻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驻该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曾或认为,要注重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促进派驻机构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浦北县监委委员宁雁说:“《规则》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范围,细化了履职程序和相关要求。这是持续深化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和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加强学习运用,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钦北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韦均华认为,《规则》的发布施行,为做好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派驻机构干部尤其要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斗争本领,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钦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源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