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学深悟透 助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落地见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贵港市纪委监委通过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会议、分组讨论以及派驻机构集中学等形式,坚持学深悟透,确保《工作规则》落地见效。
“要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全过程,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切实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质效。要严格树立规范意识,务必遵循规则要求,不折不扣抓贯彻,按照各项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抓执行。要强化制度约束,释放制度力量,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派驻监督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贵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尚忠表示。
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为派驻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层面保障,是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南针”。贵港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副主任潘树冠表示,《工作规则》明确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效助推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提供更有力的抓手,监督主业更加聚焦。
“《工作规则》是指导派驻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支撑。”平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莫昆冰表示,将结合平南县派驻机构实际,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则》为契机,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平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宇说:“《工作规则》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明确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
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管理约束,坚决防治“灯下黑”。港南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增胜表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工作规则》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严的标准,敢于刀刃向内,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要充分发挥派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贵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