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创新小组内审机制 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该案件文书格式不对,立案时间未填写,条款引用存在问题,请及时做好整改。”日前,大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在对某案件进行审理时,提出审核反馈意见,并精准列出补证提纲,办案部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今年3月,为规范派驻机构案件查办工作流程,解决派驻机构案件查办与审理力量薄弱问题,大新县纪委监委创新组建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整合人员力量对派驻机构审查调查案件进行内部审理,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推动案件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过去由于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派驻机构难以实现查审分离,案件移送审理室外部审理时,常常因存在证据链不完整、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或是定性和条款引用不准确等较大案件质量问题被多次退补,审理工作费时费力。”该县案件审理室主任农丽思表示。
为选优配强审理队伍力量,该县纪委监委从审理人才库中选派10名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派驻机构业务骨干组成内部审理小组,负责开展派驻机构内部审理工作,明确参与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再参与同一案件的内部审理工作,真正实现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有效防止内部审理程序流于形式,保障纪法效果的实现。
同时,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对案件移送、内审时限、审理谈话、集体审议等环节均进行细化规范,确保了内部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审理小组在案件审理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审理过程中,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时,审理小组集体会议讨论分析或是及时与案件审理室沟通解决。
“内审小组在移送前从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全案审核,能更直观地发现我们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点,便于今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查缺补漏、取长补短。”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成员农佳颖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审理人才库业务骨干的培训,定期开展“审理课堂”,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进行知识解读、培训,开展案例研讨,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定期选派审理人才库业务骨干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丰富拓展执纪执法的思维理念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审理水平。
执行“两次审理”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审核把关,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督查制度,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调阅案卷抽查、开展案件质量评分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经过内外协同审理,保障提升案件质量要求落实落细。
据统计,今年以来,大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办结案件6件,被处分人均作出深刻检讨、服从组织处理,未出现申诉复查情况,实现了较好的纪法效果。(大新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