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协同联动提质增效
“前期监督过程中发现城厢镇西宁村第4生产队原队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财产,但当事人一直不配合,取证难度太大,办案力量不足,案件一直没有进展。”2021年5月,隆安县纪委监委收到了城厢镇纪委向县纪委监委提出协助办理案件的申请。隆安县纪委监委收到申请后,经深入分析研判立即启动“室组地”协作机制——由第一纪检监察室主办,城厢镇纪委协助配合,抽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集中核查。经过一个星期的联合集中攻坚,黄某侵占集体财产的问题基本核查清楚,随即对其立案审查调查。最终查实,黄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超25万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隆安县纪委监委通过深化“室组地”协作模式,在实践中形成了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的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达到了信息资源共享、区域协调联动、人员优势互补的效果。今年2月,印发了《隆安县纪检监察系统“室、组、地”协作联动机制》,按照“优势互补、对口联系、工作便利、力量均衡”的原则,把乡镇纪委、华侨管理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职能科室划分为6个协作联动组,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进行优化组合,统筹调配,并明确了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以及协作内容。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建起来后,如何发挥它的优势才是关键。在日常监督执纪中,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统筹归口联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力量,采取新老组合、强弱搭档、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锻炼和培养干部队伍,采取重要问题线索集中会商、指定交办、联合办理、提级查办等方法,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案发单位情况不熟以及信息不畅、人情阻挠办案、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
在2021年联合办理乔建镇中心卫生院原出纳李文秀挪用公款案过程中,隆安县纪委监委发挥了“室组地”联动机制,整合资源,联合办案,克服疫情给调查取证带来的困难,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一个月时间就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室组地”提升了办案效率。隆安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形成监督执纪新格局,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隆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