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回访教育+”模式 激励干部勇担当
“到新单位后,我既担心自己被处分的事被大家知道后留下工作不负责的印象,又想让大家了解到我思想上行动上的正面转变。你们及时到单位开展回访教育,把事情挑明了,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真是太感谢了。”日前,在接受融安县纪委监委干部回访教育谈话时,因工作失职被问责的韦某某感激地说。
近年来,融安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紧扣当前廉政教育主题,探索推行“回访教育+”工作模式,以“回访教育”为切入点,结合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日常监督、激励保护等系列工作,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让受处分干部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动力的同时,大力营造干部清正环境,助推“清廉融安”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为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因事施策,根据回访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等情况,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采取面对面回访方式与受处分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同时,将回访与处分决定执行监督、以案促改相结合,回访组对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及单位对处分决定所涉及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执行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监督,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纠正。
“感谢组织把我从违纪的边缘拉回来,挽救了我,还给我晋升的机会,我要以优异的工作实绩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包容……”同韦某某一样,融安县某局办公室主任蓝某某因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某某当时心情十分沉重,一度以为自己的“政治生涯”画上了句号。
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回访+激励”回访教育的方式,在处分影响期满后按规定恢复蓝某某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并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在去年乡镇“两委”换届中,蓝某某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021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共对受处分的57名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其中向组织推荐后予以重用13人,让受访者充分感受到组织关心和温暖,重新燃起干事创业的激情,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惩’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绝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对‘掉队干部’扶一把,释放监督执纪正能量。”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的积极性,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