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贺州市“5个文件”的系列要求,加强实践探索和总结提炼,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坚定政治方向,深刻把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是加快建设“富裕美丽之川”的骨干力量,“一把手”是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瑶乡大地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政治生态有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其身不正,容易带坏队伍、败坏风气。从近年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情况看,“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一把手”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能够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形成“头雁效应”,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动“绝大多数”遵规守纪、自律过硬。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手握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担负着党和人民交付的重大职责,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实施意见,市委印发了“5个文件”,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利于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使其牢记手中权力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时刻感受到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难题
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清廉富川建设的最关键环节,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
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破解“岗位关键、廉洁风险高”“权力集中、易脱缰失控”等难题。推动“一把手”严格自律。执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厘清权责边界。经常性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齐家、严以治家,引导其家属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警示一学习一研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组织“关键少数”到廉政教育基地和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推动“一把手”严负其责。以开展“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推行“书记一线抓落实工作法”,推动开展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服务十大行业“优服务、解难题、促发展”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三走”行动和纪委书记“逢五解困”活动,推动“一把手”落实维护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健全明责、督责、述责、考责工作闭环,完善述责述廉机制,在书面述责述廉全覆盖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接受评议。推动“一把手”严管所辖。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及时对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发挥关口前移、事前监督、源头防范功能。
着力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破解“肩膀头一般高、凭啥监督我”“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何监督我”等难题。发挥“一把手”班长作用。县委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示范带动各级“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动约谈、追究责任等形式压实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一把手”责任。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约谈提醒。发挥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督促作用。把同级监督嵌入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出台《富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制度》,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完善廉情抄报机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县“四家班子”领导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贺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县纪委书记通报案情,分管县领导检视反思,其他县委常委对照查摆,县委书记总结点评,全覆盖、全链条落实“一岗双责”。
突出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破解“上级太远看不到”等问题。加强干部监督。探索建立《富川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系统归集“关键少数”的人事任免、问题线索处置、“画像”评价等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开展立体化、全景式监督提供重要依据。制作《富川县纪委监委机关廉政意见回复流程图》,精准规范回复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评优树先等重大事项中的廉政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富川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对“关键少数”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建立县纪委书记与党委(党组)“一把手”谈话工作机制,带着问题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谈话。分领域开展监督调研,“看、听、问、谈、督”多管齐下,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解决问题。对作风问题精准“画像”,推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镜自照,严肃整治“十型”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完善“一把手”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执纪执法刚性。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标本兼治。
突出系统集成,推动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合力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涉及各类监督主体、各项监督制度、各种监督方式,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协调各方力量,稳中求进、统筹推进,不断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协调。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指出,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组织优势,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协调起来、形成合力。一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使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贯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决策、用权力、抓落实始终。另一方面,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贯通。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一方面,突出党内监督的政治属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补齐日常监督短板,督促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政治建设、践行职责使命。另一方面,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类监督的领导和统筹,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坚持大胆监督与大力支持相统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支持不能放弃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严的标准和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方面,坚持政策的原则性,用监督加压。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加强常态化管理,让“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另一方面,坚持策略的灵活性,用支持助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容错免责和澄清正名,激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内生动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作者系富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