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装有党纪国法脚下就有诗和远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林伟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 10:24 打印

  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8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8万件,谈话函询6.6万件次,立案14.3万件,处分11.2万人(其中党纪处分9.3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16人,厅局级干部596人,县处级干部4688人,乡科级干部1.5万人,一般干部1.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6万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党员干部来讲,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是从政做人的底线。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干部,更不可能成为合格的领导干部。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看,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被查处,究其原因,可能有若干种,但最关键的还在于他们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甚至把党纪国法当成了“橡皮泥”“稻草人”,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愚事和蠢事,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和后悔。

 

  不摸锅底手不黑,不拿油瓶手不腻。敬畏党纪国法,体现的是一种坚定的政治信仰、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是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基本的政治素质,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一种保护。试想,如果这些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能够懂规矩、讲规矩,把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楞斯之剑”,真正对党纪国法深怀敬畏之心,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把敬畏党纪国法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之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坚决抵制诱惑,狠刹歪风邪气,自觉提高免疫力,恐怕就不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廉贪一念之间,荣辱两个世界。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会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国法没有特权、执行党纪国法没有例外,这种定律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身上再次得到证实。事实表明,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够有金钱的廉洁。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必须要有守牢底线意识,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来扎牢思想的篱笆,时时检点自己、约束自己,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决不能“人前豪言壮语、私下污泥浊水”。要切记,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没有“完成时”,也没有“观众席”,更没有“避风港”,决不阳奉阴违,耍小聪明、搞小动作,干搬石头砸脚的蠢事。

   

  根深不怕风吹,行正何俱天地。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重点要管好自己、管住自己。陈毅元帅在《手莫伸》一诗中提到了五想: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作为?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愧。第五想到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这“五想”是管好自己的最好办法,也是管住自己的最佳路径。越是情况复杂越要谨思慎行,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紧箍咒”、“保护墙”,自觉抵制“酒绿灯红”和“香风臭气”的诱惑和侵蚀。这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当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能获得这种智慧,达到这种境界,就能够心中装有党纪国法,警钟长鸣、警示高悬,不出轨、不越界,沿着正确的道路走向诗和远方。(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