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2020年6月对彭某某作出了政务警告处分,为什么在影响期内还给他发了绩效?”今年3月,荔浦市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荔浦市水利局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要求其立即整改。最终,追回了违规发放金额9050元。
为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3月中旬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并联合人社部门,围绕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是否归入受处分人的组织人事档案;职务、级别及工资等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是否适当;是否按规定向作出或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方面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是对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起底。”荔浦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教育作用,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决定都执行到位,荔浦市纪委监委对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检查清单,一一核实、逐项排查,共发现和纠正了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2个,涉及2人次,有效防止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荔浦市纪委监委形成整改清单,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纪律,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共追回违规发放金额近15550元。
为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的再次发生,荔浦市纪委监委按照“一案一清单”的原则,对处分决定执行实行“清单式”告知制度,将在宣布、执行处分决定时的有关事项列出清单,指导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照单操作、规范执行。同时,配套制定“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列明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调整等事项。待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报告表反馈至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既让各单位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执行处分决定,又能及时掌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确保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等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刚性落地。
“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时间节点是关键。我们将紧盯处分决定作出的次月、奖金发放前、考核等次确定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动态跟踪,做到事前提醒,事后督查,确保每一个处分决定执行都不留空白。”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