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粮食储备库2号仓储备粮在轮换抛售调拨后实际短少数量不符合合理自然损耗,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凤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专项监督中发现,凤山县粮食储备库在2019年9月轮换抛售调拨结束后实际短少42.11吨,其中粮食保管合理自然损耗3.905吨,非正常短少38.205吨。
收到问题线索后,凤山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经调查核实,2016年末,凤山县粮食储备库2号仓轮换入库粮食1952.4吨,因杂质多、水份偏高,储存不到3个月便出现霉烂变质,凤山县粮食储备库领导班子隐瞒不报,擅自处理霉烂变质的粮食,故意隐瞒库存粮食非正常短少、储备规模出现缺口的情况,并通过违规手段获得资金139974元用以填补缺口。2021年2月,时任凤山县粮食储备库主任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储备库副主任万某某、会计吴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该县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严格按照全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以及自治区、市纪委监委统一工作部署,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县纪委监委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和粮食储备库执行政策等存在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该县坚持日常监督与巡察监督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1年10月至11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凤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巡察,深入9个乡(镇)11个粮(站)所对涉粮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深挖细查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巡察共发现问题9个,督促立行立改7个,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2022年1月,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1人,批评教育1人。
同时,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督促涉粮有关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相关部门已及时调整凤山县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机构,督促指导各职能股室、二层机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完善账、表、卡、册等材料。
“粮食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涉粮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履职不力、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吃拿卡要等现象,将依法依规处理,守好粮食安全‘压舱石’,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