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用好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玉萍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15:20 打印

  “组织给予我免责处理,这既是厚爱也是督促。”2021年10月,融安县纪委监委对韦某海进行诫勉谈话。得知组织对自己容错免责后,韦某海深有感触地说。

 

  韦某海是融安县某平台公司主要领导,该平台公司利用行政手段干预金桔苗木的购销价格,且还违规收取备选苗圃商登记工作经费67773.5元。鉴于该平台公司的做法是为了维护金桔苗木市场的平稳,且事后积极主动将违规收取的工作经费全部退回给苗圃商,取消苗木统一价格销售,该县纪委监委综合研判后认为韦某海可以容错纠错,遂给予其诫勉谈话。

 

  近年来,融安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的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积极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该县纪委监委主动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指示要求,探索制定《融安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出7种容错适用情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使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明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标尺”。

 

  “作为一个有二十几年工作经历和党龄的老同志,我愿意接受群众和组织各种形式的监督。也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今天这个澄清会,使我感到纪委这个干部之家对家人的关怀,我将一如既往饱含热情,兢兢业业将脱贫攻坚的工作劲头继续发挥在乡村振兴事业上。”2021年12月20日,在融安县板榄镇拉叭村组织召开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上,该镇党委副书记覃忠科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干部管理原则,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出台《融安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制度》,对查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通过采取召开澄清会、出具说明通知、向党组织通报情况等方式及时进行澄清正名,避免容错干部被“污名化”乃至“妖魔化”。另一方面及时疏导干部消极情绪,针对容错免责范围内的干部,设立定期谈话交流制度,出台《融安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受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引导干部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担当作为。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开展回访教育56人次,对1个单位9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