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微课堂”起办案大作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远林 苏雯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18:41 打印

  “根据你们前期了解,这名同志性格偏急躁,在‘走读式’谈话安全预案上,这个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万一谈话期间该同志出现情绪失控,我们能有效应对。”恭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协管领导在审批对黄某某进行“走读式”谈话材料时,向办案人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恭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2012年黄某某在担任原某乡副乡长期间,在时任乡主要领导(已另案处理)授意下,以该乡某村已修建好的道路名义制作一套虚假申请材料套取项目资金,后该资金被单位用于违规接待等支出。

 

  “根据我们调取的资料和与相关人员谈话中了解到,黄某某是按照时任主要领导的指示申请了这笔资金。”“黄某某身为领导干部,对主要领导的违规授意不制止不上报,反而按领导授意制造虚假材料,是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建议对他进行立案调查。”……

 

  第二纪检监察室组织“室组地”办案协作区成员对黄某某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微课堂”讨论学习。相关办案人员后对黄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微课堂”学习是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区优势,由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整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室组地”办案协作区成员开展头脑风暴式讨论,拓展办案思路、提升办案能力,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内生动力。

 

  “大家先认真看看手中的资料,这是本月我们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做的工作,大家边看边思考,稍后每个人围绕相关单位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方面,就如何发现单位潜藏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结合近期工作安排,组织各自联系的“室组地”办案协作区成员以“微课堂”的形式讨论工作开展。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评中,通过对案卷进行月度抽查和年度绩效考核,以案件质量考评倒逼案件质量水平,切实营造出比学赶超的高质量办案氛围。

 

  “按照案卷质量评查有关标准,这起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案件有典型性,对公职人员警示教育较好,建议评定为精品案件。”在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的精品案件评析会上,评审人员在查看完毕黄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案的案卷时说道。这起案件中,该县纪委监委室结合“微课堂”讨论成果和实际情况指导办案人员调整办案工作思路,快速固定各类证据,重视当事人的“心路历程”,调查认定的违纪事实与审理环节认定基本一致,且涉案人员身为领导干部,无原则听从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做出触犯红线的事项,此种行为对全县领导干部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

 

  “‘微课堂’较灵活且实用,通过这种学习形式,有效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办案质量,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恭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