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室组地”联动 护航禁毒攻坚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银兰娟 李昌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15:31 打印

  “大家排好队,先登记核对个人信息,再进行毛发样品采集。”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广场毛发毒品检测采集点,罗城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项督查组对重点人群全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进行现场督查,以有力监督保障全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今年3月,罗城县2022年禁毒重点整治“三大专项行动”暨重点人群全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正式启动,罗城县纪委监委闻令而动,组织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同联动,到毛发采集检测现场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尽责。 

 

  此次重点人群全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受检人员包括县内所有单位干部职工、所有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易涉毒行业人员、其他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检测人数多、覆盖面广、监督难度大。截至目前,罗城县共检测毛发样本5116人份,检测完成率为46.7%,其中公职人员毛发采集检测10937份,完成应采集数的81.9%。

 

  “我们不仅对毛发毒品检测样品采集工作全程监督,还督促乡镇干部下村入户开展禁毒宣传和清查制种毒工作。”该县乔善乡纪委书记罗承甫说。

 

  罗城县积极发挥基层监督“前哨”作用,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监督力量,常驻乡镇、村(社区),聚焦毛发毒品采集检测、清查制种毒、打击零包贩毒等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全县禁毒重点领域“三大专项行动”全面铺开。

 

  罗城县纪委监委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对在禁毒整治程中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甚至导致毒品问题进一步发展蔓延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施问责;对执法不严、通风报信、放纵包庇毒品犯罪、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村、社区“两委”干部,坚决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推动该县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对吸毒的党员、公职人员必须‘零容忍’,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涉及多少人,都应严惩不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有3名党员干部因吸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6名在涉毒案件中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启动问责处理程序,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4人。(罗城县纪委监委)

图为罗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该县民族广场毛发样品采集点现场监督。(谢馨漫/摄)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