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以扎实举措推进案件质量巩固提高
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对2021年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点明案件质量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全面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每次参加案件质量通报会都有新的收获,每期通报总结上月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我们邕宁区以每次通报情况为抓手,举一反三,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多次评查获得优秀等次。”邕宁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2019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以“六个一”(即一月一评查、一月一反馈、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研究、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抓手,多措并举打造案件质量提升工作体系,相继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案件质量巩固年”“案件质量创优年”等系列活动,通过审理业务沙龙、“十大精品案件”评选、跟班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10余项活动,着力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的专业化本领,从根本上确保案件质量。
针对办案流程不规范,办案文书格式使用标准不统一,容易遗漏如中止被留置党员权利办理程序等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委编写《南宁市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模板汇编丛书》和配套仿真案例,根据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不同特点,分别编写成册,丛书涵盖不同办案阶段和环节常用的文书以及笔录模板,附有流程图,易于实践操作,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南宁市纪委监委推行分片指导制度以及监委、法院、检察院三家联络员制度,通过派员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选派县区审理业务骨干带案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带动基层办案人员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能力。探索实践专家论证制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联络员提前沟通,组织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三家围绕争议问题从法理、司法实践、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形成监、法、检三家共同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强大合力,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诉得出、判得下”。
2021年以来,南宁市共开展10期案件质量评查,参与评查案件746件,平均得分97.04分。案件平均存在问题较2020年初的10.87个降低为3.87个,案件质量提升明显。3件案件被评为2021年全区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品案件。(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