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靶向施策 推动以案促改见实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陈谊军 陈露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8:04 打印

  “平时也有对酒驾行为进行提醒,但仅在会上传达,没有将监督教育提醒严在日常、抓在平时,导致部分干部思想松懈,一再犯错,教训深刻……”近日,在贵港市港南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下,港南区某局党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几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认领责任。会后,该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签署“拒绝酒驾承诺书”,并结合身边人身边典型案例进行问题查摆对照。


  针对部分单位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以及一再发生类似问题的现象,港南区纪委监委对这些单位“亮红灯”,直接约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导压力,深化以案促改,督促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治病救人、惩前毖后,才是我们的目的。比起个案本身,更值得反思的是个案发生背后的原因以及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既要抓好警示教育活动,还要注重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缺陷、执行漏洞以及一些行业共性问题,坚持靶向施策,确保将以案促改工作抓实到位。”港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在先后查办了2起财会人员贪污挪用公款典型案例后,港南区纪委监委组织该区财会人员参加庭审警示教育,联合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分析会,深入查纠各单位在财会制度和执行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发挥“室组地”监督职能,紧盯财会监管漏洞以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共计查纠、督促整改相关问题40多个,建章立制3项,推动“改”的效果落到实处。


  为抓实以案促改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港南区纪委监委建立典型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实行“班子成员+案件承办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包案”跟踪推进制度,运用靶向施策方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廉政风险点,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深层次剖析岗位廉政风险点、岗位监管盲区及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精准制订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深化以案促改效果,有力实现以案促改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断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防线。(贵港市港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