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组:锁住酒驾“方向盘” 既要力度也要温度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17:10 打印

  “随着驾龄增长、驾驶技术更加纯熟,我在安全驾驶方面开始松懈。酒后驾驶机动车,归根到底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谨记酒后不动车,动车不饮酒,否则的话,留给自己和家人的只有眼泪……”日前,在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召开的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公园班子领导韦某某作出公开检讨和自我剖析,为在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这是近期南宁市纪委监委驻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组查处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后在案发单位召开的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情景。


  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南宁市纪委印发了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力求查处一案,警示一篇规范一方。驻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组按照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利用韦某某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党支部,制定《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一次警示教育、一份承诺书、一次专题党课、一场专题讲座、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五象岭森林公园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压实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自查剖析、组织观看交通宣传片、开展法规讲座,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个人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明确“底线”和“红线”,做到自警自省、慎初慎微。针对单位有部分公用摩托车巡园的情况,建立公车驾驶安全常态化酒驾检查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环节的开展与落实,让以案促改见人见事、落地见效。


  开展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提醒,也是保护和挽救干部的一种重要手段。“案件发生以来,我一直心情很低落也很彷徨,是组织多次找我谈心谈话让我感受到组织非但没有放弃我,还在一如既往地关心鼓励我,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及时调整心态,认真履职尽责,改正错误、干出实绩。”韦某某如是说。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以案促改作为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监督执纪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同时,加强与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的沟通,将强化监督和持续关心关怀相结合,让干部在监督执纪中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在惩前毖后中体会到组织治病救人的初衷。”南宁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监察室负责人表示。(南宁市纪委监委驻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组)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