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当好保护生态环境的“监督卫士”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6:51 打印

       “自从县里开展‘五乱’整治以来,镇政府取缔了沙场,河堤在一点点修复,环境也越来越好了。”家住桂林市全州县黄沙河镇湘江边的群众蒋树春说起家门口的变化,感慨颇深。


       全州县针对乱挖、乱采、乱占、乱建、乱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州县开展“五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督效问责专班,通过监督检查、联动协调、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以案促改“六轮驱动”,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收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线索41条,立案查处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桂林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等具体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持续推进“重拳治乱、强力治水、系统治山、改革治本”的“四治”工程,用好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双向监督的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您好,请问最近看到装有砂石的车辆出入吗?河岸封锁了之后还有人偷偷采砂吗?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情况如何?” 近日,七星区纪委监委联合驻区城管局、该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相关乡(街道)纪(工)委等组成“室组地”督导组,深入漓江边重要河段、重要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5批次,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不到位问题9个,约谈提醒2人次。


       党员示范带动,群众全员参与,织密织牢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桂林市从村“两委”干部、村级党建组织员、“一村一辅警”等人员中,筛选出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敢于检举的10739名党员群众担任监督员,实行网格化分片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带动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经排查,三门镇河水清澈,无乱倒生活垃圾、弃土弃渣、非法电鱼、毒鱼等行为。”龙胜县三门镇大滩村党员胡连金的工作本上,记录得详细清楚。


       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龙胜县在全县119个村级党组织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巡查,全程化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该县还发出《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等,组织开展了“支部引领、禁止新建水电站”“党员带头、禁渔我先行”“党群心连心、控违打非抓到底”系列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去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以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中的147个子项目为切入口,全面推行“两报备两报告三监督”,发现问题32个,提醒约谈42人,推动漓江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把生态环境专项监督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第一品牌。”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波表示,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等生态保护机制,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当好“监督卫士”。(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