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坚定不移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
“今年是否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器是否定期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外来车辆登记制度……”近日,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对四塘粮所和五塘粮库开展问题销号整改“回头看”,重点对粮所日常管理制度执行、粮库消防安全保障、粮情检查记录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2月下旬,兴宁区纪委监委针对四塘、五塘和昆仑的粮库设备老化、储粮技术落后、难以保障粮食质量的问题约谈了城区粮食局相关责任人,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预期效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春节过后雨水多、粮库主体陈旧等情况,兴宁区纪委监委细化“一月一监督”清单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下沉,做好粮库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日常跟进维护。
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兴宁区纪委监委多次深入城区粮食购销职能部门和四塘粮食管理所进行基本情况摸排,通过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召开推进会、组织实地调研、开展自查自纠、召集谈心谈话等形式,着力纠治粮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落实上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截至目前,开展专项监督12次,发出《督办函》4份,推动问题整改17项。同时,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兴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粮损失损耗管理办法》《兴宁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4项,进一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你们企业厂区的卫生情况不符合大米生产的标准,要求你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为进一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兴宁区纪委监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累计对辖区内10家大米生产企业和105批次大米进行抽检,对7家卫生不符合标准、生产过程不规范的大米生产企业下达执法文书要求整改,对抽查不合格的大米1批次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规范粮食企业的经营行为。
同时,兴宁区纪委监委围绕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集中和工作不力的部分,通过“室组地”联动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排查,及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宁区粮食购销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检查督查、执纪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查,主动加强与区委巡察办协同配合,健全案件移送机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上级转办的2条问题线索的核实办理。(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