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重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22年1月11日,桂林市第二督查组到灵川县大圩镇开展非法盗采山砂河砂专项督查,发现该镇上桥村由于开采石材占用林地而形成的499森林督查图斑未完成复绿工作,与该县大圩镇党委《449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报告》中指出的“书面作出复绿部分的计划书,并在限期内播撒种子或种植苗木,通过现场核实,当事人已积极配合完成”不相符。
经了解,该镇分管林业的领导熊某由于平时不注重学习,对调查报告理解有偏差,主观认为只要播撒了草种就算是完成了复绿工作,在未亲自到实地现场检查、未向大圩镇林业站征求意见、也未向镇党委汇报的前提下,擅自对结论进行修改,导致实际情况与结论“南辕北辙”,造成不良影响,灵川县纪委监委对熊某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
桂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牵头制定出台《关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实施意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项目、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开展点穴式、跟进式、全程式督查,深化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严防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一方面通过下发政治监督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一方面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督实查,及时掌握一线工作状态,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对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处理。”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引导,情节严重的严肃进行处理,性质恶劣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你处农村危房维修加固的房屋存在墙体粉刷不到位、裂缝、漏雨等情况,要引起高度重视,马上落实整改措施。”日前,平乐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到该县同安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同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对农村危房维修加固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把关不严,要求其立即整改。
该县同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导致一个月后督查组再次实地核查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覃承满作为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因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8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