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靠前监督 推动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石喜兰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8:00 打印

  “我不应该在已经使用下属企业车辆的情况下还报销市内交通费!”日前,天峨县纪委监委对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该县供销社干部李某某对自己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行为懊悔不已。2021年11月,李某某因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1480元,被天峨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天峨县纪委监委以监督问题整改为目标导向,制定《开展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压紧压实供销系统主体责任,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全面整治供销系统腐败问题,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为促进县供销合作社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真查摆、真整改,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供销合作联社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区、市和本级方案,组建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任务,聚焦政治建设、制度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4个方面20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5个,制定整改措施78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我们针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和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出的问题,开列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并针对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该县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作153个专项举报箱,分别安置在全县9个乡镇和48个县级部门,印制发放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专项治理公告150份,监督联系卡1000份,广泛宣传动员,收集问题线索,鼓励群众积极检举举报涉及供销系统的问题线索,优先从严从快查办,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在紧盯“改”的效果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治”的巩固。结合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县供销系统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剖析本系统和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达到警示警醒效果。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还集体约谈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强调纪律规矩,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干部自觉提升法纪和规矩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据统计,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推进会2次,集体约谈1次,开展监督检查10轮次,指出问题12个,发现问题线索1条,立案查处1人,主动约谈4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督促建立健全制度5项。(天峨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