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集团:积极探索推进“地企”协同联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小周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1:25 打印

  十一冶集团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原副经理冷成刚(已退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这是柳钢集团纪委和柳州市纪委监委地企协作办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案件查办中,地方纪委监委发挥指导协调、谈话、证据固定等优势,企业纪检监察系统发挥熟悉企业境况、人员情况等优势,双方高效联动,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一体作战。”柳钢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俊表示,案件的成功查办,既充分运用了监察权严惩了违纪违法分子,又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了企业治理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柳钢集团纪检监察系统积极作为、主动尝试,积极探索推进“地企”协同联动工作。该集团纪委主动到柳州市纪委监委交流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情况,研判问题线索,沟通相关信息,提出解决对策,搭建互联互通的沟通对接平台,与柳州市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审查调查、案件查办协作等方面共同发力,着力构建地企协作新格局。
  
  “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调查措施有限等条件制约,对于反映内容具体,且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我们主动争取柳州市纪委监委指导帮助,获得重要数据查询、证据材料调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作配合。”柳钢集团纪委纪律审查室办案人员说。


  在案查办柳钢集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系列腐败案过程中,柳钢集团纪委与柳州市纪委监委密切合作、信息互通互享,不断抽丝剥茧,揭开真相,扩大成果,有效促进了案件的突破。最终查处16人,涉及集团中层干部4人,科级干部10人,一般管理人员2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机工部原副部长黄少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了强烈震慑。 


  同时,柳钢集团纪委把握联合办案、协助办案契机,分期分批选派近20人次到柳州市纪委监委参与协助办案,提升办案能力,培养了一批会办案、能办案、敢办案的纪检监察骨干力量。


  “随着国有企业派驻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将制定推进‘室组地’协同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室的指导下,与地方纪委监委共同探索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审查调查协作配合、资源手段互补共享、业务工作交流提高等方面工作机制,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衔接、更加高质高效。”柳钢集团纪委书记覃应霜说。(柳钢集团纪委)


图为柳州市纪委监委和柳钢集团纪委开展“地企”协同联动工作交流

编辑:杨意超